房屋转让手续费退费公告
发布日期:2018-06-19 09:41 来源:星沙新闻网
根据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7]20号)文件精神及上级检查要求,对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4月1日后收取的房屋转让手续费予以清退。我局已于2018年3月30日刊登退费公告,且以电话、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后,仍有部分客户未办理退费手续。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,我局在2018年9月11日前继续集中办理房屋转让手续费退费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退费对象:2017年4月1日后在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缴纳了房屋转让手续费的客户;
二、退费方式:采取银行转账点对点支付或现金支付方式。客户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、银行储蓄卡及缴款收据等相关证件凭据。
三、请符合退费条件尚未办理退费手续的客户(名单附表见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址http://www.bnbgw.com/gtzy/)在2018年9月11日前前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(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)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27号窗口现场办理。
四、逾期未退还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将上缴县财政。
特此公告。
咨询电话:0731-84080766、84019826;
公告发布地址: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址http://www.bnbgw.com/gtzy/、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微信公众号(csxland)、星沙时报。
长沙县国土资源局
2018年6月19日